索 引 号 | 640323013/2023-00027 | 发文时间 | 2023-05-04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住建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缴纳经济适用房房款的公告 |
民生花园、西花园、裕民小区经济适用房全体住户:
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县城区不动产登记领域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规发〔2021〕4号)文件精神,按照工作计划,请全体经济适用房住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31日缴清房款,具体公告如下:
1.缴纳了部分房款的住户,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全额缴纳房款的,我局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完全未缴纳房款的住户,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缴纳视为放弃此经济适用房,将收回房屋所有权,后期不再分配。
3.缴纳房款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拆迁协议及相关资料。
交款地址:盐池县盐州南路18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53-6015277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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