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4-00074 | 发文时间 | 2024-03-27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家场城址(秦汉)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预征收土地的公告 |
根据用地需求,县人民政府拟组织征收东塘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张家场城址(秦汉)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建设。现启动对该范围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花马池镇东塘村部分集体土地,具体位置、面积及地类以规划选址、土地预审、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张家场城址(秦汉)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用于文物保护公共设施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由自然资源局自本公告发布后组织实施、测绘机构协助。
四、实施单位:花马池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五、自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不得阻挠土地丈量、登记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其个人承担。
六、公告限期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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