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5-00026 | 发文时间 | 2025-01-10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池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输变电工程征收土地的公告 | ||
盐池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输变电工程用地于2024年12月2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批准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
宁政土批字﹝2024﹞335号。
三、批准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能源基础设施用地,用于盐池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输变电工程建设。
四、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王乐井乡牛记圈村;四至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宗地图为准。
五、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土地属于王乐井乡牛记圈村农民集体。
六、征地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1.1025公顷,涉及地类为天然牧草地1.1025公顷。其中,王乐井乡牛记圈村,总面积1.1025公顷,涉及天然牧草地1.1025公顷。
七、土地征收安置补偿
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及土地补偿安置决定自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日生效。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9日。
特此公告。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联系人: 夏长青 联系电话:1363953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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