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5-00265 | 发文时间 | 2025-06-13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池县汪水塘铁路专用线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 ||
盐池县汪水塘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5月20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批准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
宁政土批字﹝2025﹞123号。
三、批准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基础设施用地,用于盐池县汪水塘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项目建设。
四、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冯记沟乡汪水塘村;四至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宗地图为准。
五、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土地属于冯记沟乡汪水塘村农民集体。
六、征地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20.7007公顷,涉及地类为天然牧草地7.3455公顷,旱耕地1.7105公顷,灌木林地10.1947公顷,未利用地1.4500公顷。其中,冯记沟乡汪水塘村总面积20.7007公顷,天然牧草地7.3455公顷,旱耕地1.7105公顷,灌木林地10.1947公顷,未利用地1.4500公顷。
七、土地征收安置补偿
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及土地补偿安置决定自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日生效。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5年6月13日至 2025年7月12日。
特此公告。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李瑞璜 联系电话:139950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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