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5-00497 | 发文时间 | 2025-11-18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省道202线盐池苏步井(宁蒙界)至南梁段公路征收土地预公告 | ||
根据用地需求,县人民政府拟组织征收高沙窝镇南梁村、高沙窝村、二步坑村、大圪垯村,花马池镇硝池子村、芨芨沟村、苏步井村部分村集体土地用于省道202线盐池苏步井(宁蒙界)至南梁段公路建设。现启动对该范围集体土地的预征收工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高沙窝镇南梁村、高沙窝村、二步坑村、大圪垯村,花马池镇硝池子村、芨芨沟村、苏步井村部分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面积及地类以规划选址、土地预审、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省道202线盐池苏步井(宁蒙界)至南梁段公路建设用地用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由自然资源局自本公告发布后组织实施、测绘机构协助。
四、实施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高沙窝镇、花马池镇人民政府、林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配合。
五、自本土地预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不得阻挠土地丈量、登记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其个人承担。
六、公告限期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联系人:李瑞璜 联系电话:139950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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