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6/2018-76509 发文时间 2018-07-25
发布机构 盐池县公安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公安局2018年重点工作和服务事项承诺书
盐池县公安局2018年重点工作和服务事项承诺书

  为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现就盐池县公安局重点工作和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诚请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一、热心周到,真情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服务。健全各项制度,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实行窗口服务“首问制”、“规范制”、“微笑制”、“延时制”、一次性告知制度, 进一步推进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及群众满意率。创新工作举措,做到服务方式“零距离”。深入推行“不见面”审批,积极宣传推广手机APP服务平台,不断深化公安改革工作,打造便民、高效、快捷的服务模式,让群众享受足不出户办理各类公安审批业务管理服务,让窗口服务更加“为民”、“便民”。强化规范管理,做到服务质量“零差错”。工作人员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法规政策,业务规范和便民措施,受理审核材料时,认真细致,对当天受理的业务进行复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确保业务工作“零差错”。提升服务质效,做到服务结果“零投诉”。在工作时间做到规范着装、警容整洁、举止端庄,解答疑问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指导业务依法依规、坚持原则,办公文明。面向基层和群众聘请社会监督员,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消防窗口建设,做到多项审批“零流转”。所有消防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做到窗口受理,窗口送达,申报资料在消防部门内部的流转和交办环节,不得要求办事群众代为转交。承办人员除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外,不再与申请人接触,在实施现场检查过程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车辆接送、工作用餐和休息住宿等便利。 

  责任领导:冒万峰、刘闯 

  责任部门: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消防窗口、公安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二是简化手续,便民利民,依规缩短审批时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被确定为技术性抽查对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2个工作日;未被确定为技术性抽查对象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对未确定为抽查对象的项目,即时办理。对确定为抽对象的项目,开展技术性抽查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工作日;不开展技术性抽查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限由10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责任领导:冒万峰、倪浩然、王春 

  责任部门:公安消防大队 

  二、源头治理、强化管控,全力强化安全管理 

  一是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强化社会面管控。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强化命案防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梳理成册,沟通协调,及时化解,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对矛盾激化、心态失衡、行为反常、扬言报复社会的高危人员,要协调推进多元化化解、教育疏导、动态监管和依法处置工作,严防小矛盾引发大问题、大问题酿成大事端,严防其铤而走险,制造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强化社会面管控。加大危爆物品的管理力度,强化重点单位、敏感部位的巡逻防范力度,提高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全面强化社会面管控。 

  责任领导:刘闯、戴彦才、各派出所所长 

  责任部门:公安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大收戒”、“攻侵财”、“打涉众”等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推进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新型犯罪专项行动,有效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刘光宏、张广茂、胡永峰、黄永福 

  责任部门:公安局刑侦、禁毒、经侦大队、各派出所 

  三是明确重点,整体推进,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控。针对重点车型、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密切关注、重点管控重点车型,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强路面执法力度,加大对超速行驶、强超强会、逆向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不定时开展检查劝导,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全面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冒万峰、强军 

  责任部门:公安局交管大队、各派出所 

  四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国务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入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挂牌整治,严格依法处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决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予以铲除,决不放过,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领导:冒万峰、倪浩然、王春 

  责任部门:公安消防大队 

  五是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在日常检查中注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防发生各类责任事故。 

  责任领导:刘闯、戴彦才、强军、各派出所所长 

  责任部门:公安局治安大队、交管大队、各派出所 

 

 

 

盐池县公安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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