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29/2018-75705 发文时间 2018-12-06
发布机构 盐池县王乐井乡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王乐井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王乐井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王乐井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办发〔2018〕5号)精神,按照《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宁党办〔2018〕43号)和《吴忠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吴党办发〔2018〕63号)盐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盐党办发〔2018〕70号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加快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乡村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我乡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围绕全乡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以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旧村庄整治等项目建设为示范,先易后难、先点后面,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同时,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不列入整治范围。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注重乡土味道留存,强化凸显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等地域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序列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共同参与,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机制,动员村民自觉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三)行动目标

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及改厕、村容村貌整治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以村组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集中力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整洁有序,整治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曾记畔村、官滩村,按照区、市、县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各村户籍人口50户以上的自然村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力争户籍人口50户以上的自然村在2019年底前50%以上的达到整治标准。

2020年底,全乡所有村组除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外的村庄全部完成农村人居整治工作,努力创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具体目标:2018年到2020年,全乡村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分别达到15%、30%、50%,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健全,农村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明显提高。力争到2020年,我乡所有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消除。

一是持续深化农村环卫市场化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农村环卫市场化服务考核方式,探索构建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环卫管理常态化、环卫建设标准化3个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环卫保洁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构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机制。按服务人口3-5‰的标准配备村组保洁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和设备。同时,按照“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转运、县乡(镇)处理”的要求,健全农村垃圾收运体系。

开展“垃圾围村”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村组各区域内积存的各类垃圾、卫生死角、枯枝杂草、污水粪便和各类占道堆积物,及时清理各类拆迁现场垃圾,做到村庄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干净整齐。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除在村组、农村住宅、道路、广场、林带及各类线杆上乱贴乱画、乱贴非法小广告和乱悬挂的牌匾、横幅等。

四是开展违法违章建设集中整治。分年度、分批次集中拆除违法占用土地、违规改变用地性质、违反规划建设的建(构)筑物和各类私搭乱建及影响村容村貌的危旧房屋、残垣断壁,优化乡村居住环境。

五是全力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台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分解到村、落实到人,对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村地区工业固废、农村生产废弃物、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集中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做到点线面无遗漏。

六是开展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针对农村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无序处理的难点,引导社会企业和村民积极参与,采取适用技术,实施农村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资源化回收利用,鼓励村组配套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产生的有机肥料还林还田,减少垃圾收运和最终处理处置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处理利用。

(二)大力推动农村“厕所革命”

具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中心村、新农村、移民新村等人口居住较集中的村庄卫生厕所覆盖率明显提高,集镇和村部在居住区内的较大规模中心村公共厕所基本设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周边村庄厕所粪污逐步得到协同处理。

一是科学推进改厕总结近两年改厕试点经验,有条件的村组,坚持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配套,与农村饮水工程、阳光沐浴工程及危窑危房改造相结合,以室内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为主、采用污水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方式,积极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建设。

二是优选改厕模式实施以室内水冲式“卫生厕所"为主、污水集中(或分散)处理为方式的改厕工作,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并不断优选改厕模式。鼓励实施“无水马桶”等新型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积极推广三格式化粪池、无水马桶等新型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逐步消除露天旱厕。

三是加大公共厕所建设力度在集镇、村部及乡村文化广场、集贸市场、便民服务中心、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主干道路沿线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建设公共厕所。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等设立公厕对外开放点,解决游客和群众外出如厕不便问题。

四是加大新工艺技术推广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加大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探索应用,扎实做好防水、防冻、防臭等措施,积极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切实提高卫生厕所使用率。

五是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有条件的村庄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就地堆肥还田;完善农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就近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村庄,对厕所粪污进行协同处理,积极推动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三)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具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逐年提高,乡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力争实现全覆盖,村庄规划范围内沟渠河湖有效整治,黑臭水体逐步消除,积极创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县。

一是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新农村、移民新村等人口居住较集中的村庄,逐步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对于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自然村,引导农户对生活污水二次利用,不向公共场所随意倾倒。  

是统筹治理沟渠河湖。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对村庄过境水渠进行整治,对排水沟做清淤、适度护坡处理和重点部位定性建设。全面清理河道沟渠湖塘垃圾杂物和岸坡杂草,清理和疏浚影响灌溉的淤泥、杂物,拆除所有沟渠水系上的违法搭建物、障碍物。

三是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重视自然恢复,严格防治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保护和整治村庄现有水体,努力恢复水质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强对畜牧养殖、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环境监管,遏制人为破坏。

(四)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

具体目标:2018年至2020年,农村通村组道路硬化率分别达到70%、80%、90%,到2020年行政村广场亮化率达到100%,人口聚集地村庄主要道路亮化步伐加快,绿化覆盖率有较大提高,燃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农村积极推广应用,宽带通信入户逐年增加,消除现有存量危窑危房,全乡大部分村庄整体风貌得到较大提升。

一是保护农村自然风貌。维护农村自然景观和山水格局,系统保护和综合提升山水田林路村风貌,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优化村庄布局形态。完善村庄布局规划,结合移民搬迁、国土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进一步调整优化村庄布局,推动“空心村”资源有效利用。探索宅基地及农房退出政策,开展闲置农房租赁等试点,努力消除“空置房”。强化村庄产业支撑,围绕主导产业完善村庄设施功能、挖掘村庄特色内涵、塑造村庄形态风貌,积极打造具有乡愁乡韵、地方特色、盐池风貌、竟争实力的特色村镇。三是提升农村建筑特色。坚持传统特色风貌与现代结构功能相结合,体现田园风光和地方建筑风格,高质量引导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不断提高改厕、改厨、通风、换气、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标准,强化改造后农房使用适应性。

四是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立传统村落名录及警示退出机制,充分发掘传统村落价值。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增加农村特色文化内涵。五是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加强乡村规划管控,结合“六清三化两改一建”整治行动,推动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引导农户开展清路障、清乱堆乱放和私搭乱建、清理庭院、人畜分离、柴草搬迁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清洁室内环境,实施“六有一无”“清洁厨房”改造建设,逐步推进燃气入户、电煤替代工程,利用太阳能等新能源清洁采暖,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室内外干净整洁。六是扎实开展“四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行动。坚持景观效益和生产效益相结合、坚持主导产业培育和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实施通村组道路和入户道路的建设整修,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建设符合农村特点的照明设施,合理设置路灯数量,建立可持续的公共照明管护机制。以特色产业乡村、民俗文化乡村、美丽乡村、卫生整洁乡村等建设为抓手,围绕主导产业完善村庄设施功能、挖掘村庄特色内涵、塑造村庄形态风貌。坚持景观效益和生产效益相结合、主导产业培育和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建设环村林带、沟渠河湖沿线、房前屋后等绿化美化。推进有条件的村庄培育发展庭院经济,开展闲置土地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支持选用适合当地发展的主栽经济林树(品)种植增收,推进绿色创建,完善村庄标牌标识设置。七是推动架空线路整治。完善宽带通信等基础设施,整理巷道两侧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线路,在创新完善相关标准规范、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推动线路杆塔等设施共建共享,有条件的争取入地敷设。

(五)强化村庄规划管理

具体目标:2018年至2020年,全乡村组建设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管理逐步覆盖。2018年年底前,自治区、吴忠市确定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全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规划、设施规划和村庄点建设规划编制。

一是全面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强化空间规划管控引领,与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科学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积极推行多规合一。合理确定中心村、示范村、达标村、特色村、传统村落及一般自然村,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强化公共服务,提升村庄特色。

二是加快编制实用性乡村规划。建立乡村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充分讨论、村民广泛知晓参与、技术单位指导、乡规划部门技术审查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扎实开展符合盐池农村特点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

三是强化乡村规划管理。全面实施乡村规划许可制度,推动乡村建设规划落地,引导村民合法合规建设,减少违法建设行为,保障村民合法利益,推动村庄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六)完善建设运维机制

具体目标:2018年至2020年,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基本建立起系统稳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符合“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的工作体制机制,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模式,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技艺的农村工匠和专业化服务人员队伍,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整个工作流程控制在规定时间内。

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建设管护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领导责任,建立落实政府以奖代补、部门整合资金、村组统筹兜底、社会力量捐助或市场化运营、群众自主建设投工投劳的运营机制,争取区、市相关部门指导支持,广泛组织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建立起政府总体负责、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日常巡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属地监管、村组兼职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强管控力度。建立起政府指导支持、部门和乡镇负责实施、群众全面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维护机制,对水、电、路、气、暖、通信、绿化、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行实时管控,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

四是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积极推广城乡垃圾污水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加快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对有条件的村组镇鼓励采取规范的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组建运营管理机构等方式,探索整村实施污水垃圾治理。

五是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宣传培训计划,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政策、技术宣讲活动,及时将各级行动方案和实施方案等宣传贯彻到所有村镇。按需培养村庄保洁员、护林员、维修员、义工等专业化服务队伍,把当地有特长的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典型示范

要以已开展美丽村庄建设、旧庄点整治的村庄为主,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向全乡推广。各站所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治工作质量提升。

(二)稳步推进整治任务

根据典型示范进展情况,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特别要优先安排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等重点区域整治,逐步带动整体工作有序推开,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规划实施易地搬迁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原则上不列入整治范围。有条件的村组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条件下,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争当典型标杆,不搞一刀切。各站所要加强过程管控,适时深入一线指导,及时解决现实问题,确保工作不偏向、不走样。

(三)分年度组织整治验收

乡人民政府按照《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市、区)验收标准》,以村组为单位,每年10月底在自查自验、自主申请基础上,组织一次集中评估验收。各村组也可根据自身条件,依村组直接申请,随时组织验收。到2020年底,未申请验收或申请验收达不到标准的视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合格。各村组可在通过整治验收后或视条件直接申请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各村组要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依据《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验收标准》,逐村组推进环境整治和自查验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乡政府协调组织,人大监督、纪委督查,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各行政村配合”的组织协调体系,推进治理计划向纵深开展。成立全乡农村环境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环境治理日常工作。层层分解任务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为纵深推进农村环境治理行动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财政补贴和涉农项目资金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改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鼓励个人或社会组织、企业投资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管理农村环境治理新模式。

(三)强化督促检查。成立由各包村领导负责,各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督查工作组,专门负责对农村环境治理行动的督促检查。建立年终考核评比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督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乡村环境治理行动扎实有效并向纵深开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治理行动中。要大力宣传乡村环境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总结宣传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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