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23011/2019-0012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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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问题地图”举报途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图管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图监管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函〔2019〕434号)文件要求,现就盐池县“问题地图”举报途径予以公布。
一、主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要宣传活动准备登载使用的地图,重要会议和展览登载使用的地图,进出口企业生产、经营、印刷的地图产品;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网站使用的地图,互联网服务网站、主流媒体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使用的地图;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书店、规划展示馆等重点地区使用的地图中存在:
1.存在严重政治性问题(如将我国台湾按独立国家表示、漏绘重要岛屿或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错绘国界线等)。
2.在互联网地图中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信息。
3.未依法送审、使用虚假审图号、或未在地图上载明审图号。
二、举报方式及途径
如发现上述“问题地图”行为,可通过来电、来信(包含电子邮件)、来访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53-6019098
举报邮箱:ycxgtj6013392@126.com
举报地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盐池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测绘站办公室
为保障举报信息准确,便于快速准确掌握“问题地图”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建议使用实名举报,我局将依法依规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