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2/2026-00037 | 发文时间 | 2026-04-30 |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6年4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6011777 传真:0953-6011777 通讯地址:盐池县解放街96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池县县域医共体2026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 | 盐池县人民医院内、惠安堡镇卫生院院内 |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 |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盐池县人民医院内建设“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及急诊救治中心”,在惠安堡镇卫生院建设“康复护理楼”。 | 两个污水处理站设备均安置在厂房内,废水采取管道密闭输送、输出污水处理站,检查井加盖板密闭并投放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污水处理站臭气扩散,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允许浓度标准值要求。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急诊救治中心产生的废水经盐池县人民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盐池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缺氧池+二级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多介质过滤器”工艺。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的康复护理楼产生的废水依托惠安堡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盐池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后进入镇区污水管网。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消毒、脱水后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院内不暂存。药品及耗材外包装箱等一般固废作为可回收资源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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