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2/2026-00041 | 发文时间 | 2026-05-15 |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6年5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6011777 传真:0953-6011777 通讯地址:盐池县解放街96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家渠煤矿机械设备维修喷漆项目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家渠煤矿现有矿区工业场地内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家渠煤矿 | 宁夏竭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设置1间建筑面积60㎡彩钢喷漆房,主要对矿井设备进行维护喷漆。 | 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一套“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座减振,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按《报告表》要求对喷漆房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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