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19-00047 发文时间 2019-07-10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池县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池县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池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党委(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盐池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盐池县委办公室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9



盐池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聚集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及面广、难度大,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是新时期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兼顾。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统筹建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既聚集解决当前最紧迫问题,又着眼健全长效机制;既关注预算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既关注新出台政策、项目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又兼顾延续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2.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预算绩效管理既要全面推进,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又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集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的实施效果。

3.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抓紧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4.坚持权责对等、约束有力。建立责任约束制度,明确各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调动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任务

2019—2020年基本夯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全县预算部门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

2021年基本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覆盖政府预算绩效、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政策预算绩效、项目预算绩效;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覆盖四本预算;预算绩效管理覆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强化财政预算事前评估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力,建立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和问责制度;建成共性指标体系,建立分行业个性指标体系,形成标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较成熟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明显提高。

2022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的分工机制、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规范健全的制度体系、细分类别的指标评价体系、透明严格的信息公开机制、多方发力的合作机制、约束有力的奖惩机制和预算绩效管理联运机制,预算和绩效管理基本实现一体化。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实施政府收支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政府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着力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优先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基本民生需求,同时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单位所有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部门)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1.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

各部门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依据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环境影响可控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财政可持续性等,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

财政部门要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各部门)

2.预算编制环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设定。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应根据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制定具体、可衡量、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随部门预算一同报送财政部门。

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的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根据审核结果安排预算,对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报送单位应进行调整修改,经再次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将调减预算资金或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绩效目标批复。财政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单位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绩效目标。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控和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时对照比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各部门)

3.预算执行环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要建立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向财政部门反馈绩效运行情况。

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绩效目标指标,动态监控各项资金支出和项目运行,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预算一并调整;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国库现金管理,降低资金运行成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各部门)

4.决算环节开展绩效评价。

开展绩效自评。各部门要成立由资金管理、财务等内设机构组成,可聘请第三方参与的绩效评价组,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实施重点评价和再评价。财政部门要对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其报送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必要时实施再评价。

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建立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选择县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深远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专题报告县委和政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各部门)

5.反馈环节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绩效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财政部门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其决策提供参考。

建立反馈整改制度。财政部门应在评价工作结束后,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应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反馈意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到财政部门。

建立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制度。财政部门要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拨付、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或部门,安排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或部门,安排资金时予以优先保障;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项目或部门,在安排资金时从紧从严,在与政策不抵触的情况下减少资金安排;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或部门,原则上取消该项目资金的后续安排。(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各部门)

(三)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收入方面,要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支出方面,要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建立其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政府要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围绕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建立健全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分别制定针对部门单位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完善管理流程,逐步建立分级分类、实用高效、便于操作的业务规范。(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二)完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财政部门要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政策、项目以及部门整体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构建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19建成“农林水” “社会保障和就业”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住房保障” “交通运输”支出等五大类专项指标体系建设;2020年建成“卫生健康” “商业服务业等” “金融” “城乡社区” “国防外交” “公共安全”支出等六大类专项指标体系数据资料。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紧紧依托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2019年继续完善预算编制软件绩效目标模块,试运行财政一体化系统绩效监控控件。同时以绩效为主线,做好预算编制软件与财政一体化系统衔接、决算系统与绩效评价衔接,推进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以及重大专项相关业务、财务、资产等数据资源串联与整合,逐步构建绩效大数据应用格局,提升财政精准治理能力和财政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四)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第三方机构培育,完善第三方考评机制,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执业质量全过程跟踪和监管,有效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建立专家咨询机制,组建涵盖不同领域、行业、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学者智库,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创新评估评价方法,立足多维视角和多元数据,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五)健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财政部门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六)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财政部门要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按照奖优罚劣原则,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保障。县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统筹谋划推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建设,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督促指导有关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相关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县级预算绩效负责,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三)分清管理职责。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单位之间预算绩效管理职责边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规划、制度设计和组织推动,重点关注本级部门整体绩效,突出抓好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减少对微观事项的介入。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对本部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绩效结果的真实性负责。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四)加强考核推动。建立预算绩效结果与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挂钩机制,将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对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按规定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强化监督问责。审计部门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审计预算支出绩效、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责任落实和部门绩效自评等内容,并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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