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1/2022-00233 发文时间 2022-11-02
发布机构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增补湿地登记的公示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增补湿地登记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有序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湿地实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项目确需占用湿地,用地单位应当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和做好占用湿地增补”,对冯记沟乡新乔煤矿建设占用的34.2亩湿地面积进行异地增补,实现全县湿地资源占补平衡、总量管控,将冯记沟乡龚儿庄蓄水池(26.9亩)、黎明蓄水池(15.6亩)作为新乔煤矿占用湿地增补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11月3 日至2022年11月11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效权利证明材料到盐池县自然资源局提请调查审核。

联系人:古秀琴  联系电话:13995234027


附件:1.新乔煤矿运煤公路项目占用三调湿地图斑

2.龚儿庄水库湿地图斑

3.黎明水库湿地图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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