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5/2022-00021 | 发文时间 | 2022-02-25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水务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表彰2021年水利项目工程信用良好施工企业的决定 | ||
各参建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水利项目工程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自治区水利厅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水利市场主体奖惩机制的通知》(宁水建运发 C2020J22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度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具体表彰决定如下:
承建“盐池县德胜墩等村人饮巩固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的宁夏盐池振兴水利开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盐池县德胜墩等村人饮巩固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的宁夏振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克服困难,如期实现人饮工程项目的建设,对盐池县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在日常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人员按合同要求到岗,各项施工管理工作落实良好,制作了宣传横幅、活动标志及展板,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及宣传氛围整体良好。因其信用行为良好,对宁夏盐池振兴水利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振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表扬。
请获得表彰的先进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未获得表彰的企业要积极寻找差距、争先创优。希望各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共同努力,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不懈努力。
盐池县水务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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