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5/2024-00011 发文时间 2024-02-26
发布机构 盐池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水务局关于扬黄灌区2022年度水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盐池县水务局关于扬黄灌区2022年度水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盐池县审计局于20231114日至2023121日,对我县2022年扬黄灌溉水费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这既是对盐池县水务局扬黄灌溉工作的“全面体检”,更是对盐池县水务局高质量发展的监督指导和有力推动。盐池县水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审计期间,盐池县水务局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全力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对审计组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问题整改专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聚焦问题重点,狠抓责任落实,举一反三,补短板,堵漏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审计报告提出的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个。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未制定水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县财政局起草水费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24226日以盐池县财政局 盐池县水务局《关于印发<盐池县扬黄灌区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盐财发〔202415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我县扬黄灌区水费收支管理使用。

(二)各乡镇支渠长工资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4日以《盐池县水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扬黄灌区农业灌溉供水价格的通知>的函》再一次将关于调整扬黄灌区农业灌溉供水价格的通知盐发改价发〔2019232转发给各乡镇,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文件内容进行扬黄灌溉返还水费的管理使用。同时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各乡镇扬黄灌区灌溉水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未严格按照水费收缴相关办法对水费进行公示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与各乡镇对接,督促水管所及各乡镇严格执行《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扬黄灌区灌溉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办规发〔20221)第十八条关于水费水量公示的规定同时,今后在扬黄灌溉期间,加强对各乡镇水量、水费等公开公示情况监督检查

(四)非税收入0.76万元未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31212日,2022年度扬黄灌溉水费产生的0.76万元利息上缴财政。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等规定,对扬黄灌区灌溉水费进行收支管理。同时,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相关政策学习力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收支合法合规。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此次审计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夯实整改成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病灶”、化解“病因”、对症下药,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和衔接配套,做到“治已病、防未病”,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保障灌溉水费收支使用合规合法。以规范化管理运行促水资源高效利用,保障灌区良性运行发展。

特此公告。

  

  

  

  

      盐池县水务局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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