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5/2025-00057 | 发文时间 | 2025-04-03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水务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9号)精神,现就《盐池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项目名称:《盐池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决策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规范取用地下水行为,切实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根据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水资管〔2024〕349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3.《盐池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主要内容及目标:以420平方公里超采区为重点,辐射全县井灌区,通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整治地下水开发利用突出问题,构建形成“违法取水严查、取水必经许可、用水严格计量、节水提质增效、水源优化置换”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格局。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力争到2025年底,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70万方,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26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00万方,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到2027年,地下水超采量显著压减,地下水位回升至管控范围并保持稳定。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围绕《盐池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评估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确保充分听取并全面收集来自群众、盐池县各乡(镇)、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等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本次方案;
2.本方案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3.本方案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问题;
4.本方案的实施会产生哪些正面效应;
5.您是否支持本方案;
6.对本方案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期限及参与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盐池县水务局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馈。
五、相关联系方式
(一)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盐池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21号 邮编:751500
联系人:刘景凡 联系电话:13895500589
(二)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名称:宁夏晟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保险大厦21层2109号办公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王国锋 联系电话:153789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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