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处):
为切实加强司法所服务型窗口建设,巩固和强化基层基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根据“五星级司法所创建”相关要求,经局党组6月14日会议研究,决定将张一伟、呼连峰、郭长兰同志工作岗位调整如下:
张一伟 调整至王乐井司法所工作;
呼连峰 调整至青山司法所工作;
郭长兰 调整至盐州路司法所工作。
盐池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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