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21/2022-00037 | 发文时间 | 2022-03-07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首次对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饮酒开出罚单 |
盐池县首次对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饮酒开出罚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在广大经营户中进行宣传,同时在酒吧显著位置张贴了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但个别商家仍罔顾“禁令”,以身试法。如此,罚你没商量!
近期,执法人员发现县内有两个酒吧在店内明显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警示牌的情况下,却仍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对此该局当即立案调查。在案件查办中,当事人对自己在酒吧经营中明知酒吧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却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且放任未成年人在店内饮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两位当事人均处以1.5万元罚款。首次对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饮酒开出罚单!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健全,辨别能力不强,在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极易受到诱惑,抑或是基于从众心理,沾染不良嗜好,甚至实施违法犯罪,更有甚者,还为不法分子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呼吁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职责履行,加大对辖区内酒吧的监管力度,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盐池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如发现经营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或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可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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