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21/2024-00331 | 发文时间 | 2024-08-28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普及宣贯法律法规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花马池镇南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活动 |
为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压实餐饮经营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花马池镇南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振远西街“小个专”党支部面向90余名餐饮经营者开展宣贯。
在宣贯会上,花马池镇南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条例》的部分内容,并督促告诫餐饮经营户自觉诚信经营,主动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减少消费纠纷争议的发生。一是严格规范经营。餐饮经营者要严守食品安全,确保食材新鲜、卫生、安全,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快速积极响应消费者的需求。二是树立诚信标杆。餐饮服务单位要规范明码标价经营行为,所有经营的菜品、饮品及服务等要以显著方式明确标示价格,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套餐、优惠活动等要详细说明包含的内容,避免消费者产生额外费用。三是倡导绿色消费。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人数提供合理的点餐建议,避免过量点餐,通过合理设置小份菜、半份菜,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避免餐饮浪费。宣贯最后,工作人员就《条例》中的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现场进行答疑解惑。
下一步,花马池镇南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多层次、多渠道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提升消费维权处理能力,同时推动经营者自律,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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