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20/2023-00013 | 发文时间 | 2023-05-06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审计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 ||
(1)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研究拟订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有关制度文件。
(3)具体办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有关事项。
(4)具体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议和审计结果反馈会议。
(6)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按照规定程序报审计委员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送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
(7)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应当由审计机关处理的问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8)分析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向相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控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9)按照规定以适当方式通报或者公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对下级审计机关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及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情况进行指导。
(11) 对部门和单位开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12)办理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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