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20/2023-00079 | 发文时间 | 2024-01-29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审计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会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2023年第2次会议 |
12月20日,盐池县在县审计局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会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2023年第2次会议,深入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十三届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暨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吴忠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成员单位协调会议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2023审计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精神,通报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审计专报办理情况、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讨论研究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成员单位围绕推进审计“全覆盖”、深化审计成果运用、进一步贯通协同等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被审计单位能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研究会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报送整改结果;县纪委监委、财政等业务主管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优势,迅速查处并反馈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有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县委审计委员会、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安排部署,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为推进我县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2023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到整改期限,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审计将联合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组织、财政等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找准与审计的“最佳结合点”,做到“审前充分协商、审中协作配合、审后结果共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纪委问责、巡察跟踪、组织考核、审计主导、其他各类监督通力合作”的闭环模式,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统筹一体推进,聚力在推动高效协同上实现新进展,合力为争创西部百强县、加快建设“强美富优”现代化新盐池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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