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3/2019-00091 发文时间 2019-08-26
发布机构 盐池县住建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城市道路占用收费公示
城市道路占用收费公示
城市道路占用收费公示

收费标准:

(一)沥青(砼)路面非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40-0.50元,挖掘每平方米100-180元;

(二)碎石路面非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10-0.20元,挖掘每平方米30-50米;

(三)砼,砖人行道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50-1.00元,非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20-0.30元,挖掘每平方米50-80元;

(四)土人行道经营性占道每平方米每日0.40-0.80元,非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05-0.10元,挖掘每平方米5-10元;

(五)道牙挖掘每米20-30米。

二、银川市新增城市道路修复收费项目及标准:

1、花岗岩石材路面修复费用每平方米500元;

2、石材、青石板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380元;

3、镶嵌型道砖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280元;

4、舒布洛克砖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230元;

5、花岗岩道牙修复费每平米300元;

6、顶管管径300(含)以下每米400元,顶管管径300以上每米600元;

7、沥青混凝土路面每平米360元;

8、水泥混泥土路面每平米320元;

9、彩色方砖人行道每平方米230元;

10、素方砖人行道每平方米180元;

11、土人行道每平方米80元;

12、道牙每平方米80元;

收费主体:

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计量单位:

元/日、平方米

收费依据:

《城市道理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

财税〔2015〕68号

宁财综函〔2011〕120号

宁价综发〔2011〕32号

收费范围、对象:

城市道路占用

监督举报电话:

0953-6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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