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21/2023-00174 | 发文时间 | 2023-08-03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公告 | ||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盐池县晟鑫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吊销的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盐池县晟鑫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名单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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