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21/2024-00446 | 发文时间 | 2024-11-07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公示 |
我局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收到抽检1批次餐饮具不合格检测报告,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2024年9月3日,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盐池县慕兰荣华手抓餐厅使用的盘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规定,构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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