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8-64581 发文时间 2018-07-05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情况汇报
关于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情况汇报

 

我局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作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不断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培训,强化统计业务素养

局长周勇参加了全区统计系统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推进会,会后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意见》的极端重要性和长远影响性,要以直面困难、攻坚克难的勇气,上下同心、合力攻坚,扎实推进《意见》的实施。2018年3月,我局联合县工业商务局对51家规上企业的统计员进行了培训,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等内容作为重点,穿插了统计基础工作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4月,邀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与执法监督处丁伟俊来我县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以及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员,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文件。7月,举办全县房地产、建筑业统计联网直报培训会,为做好2018年全县房地产、建筑业统计工作,增强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奠定基础。扎实推进“三大”核算改革,一季度核算圆满完成。

二、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统计严肃性

开展了以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的统计执法检查。成立了以局长周勇同志任组长,各专业人员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县所有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按照文件内容,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此次执法检查是在4月份核查的基础上,并结合各专业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各专业人员多次到“四上”企业开展督查核查,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有针对性地帮助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协助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形成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机制,督促统计工作系统抓、深入抓,有效杜绝统计造假。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盐池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14〕58号)设立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为盐池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盐池县统计局牌子。现从事统计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12人。盐池县统计局和盐池调查队工作交接后,县统计局人员紧缺,为工作开展带来一定困难。二是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层次不齐,变动频繁影响统计资料延续性。

四、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用典型案件来确立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

二是积极实施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必要保证。对于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提高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以实施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为抓手,从统计人员抓起,杜绝统计统计造假、弄虚做假行为的发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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