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23019/2021-0015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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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和放射卫生联合
督导检查的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强化全县传染病防治和放射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全县传染病防治和放射诊疗服务管理,提高传染病防治和放射卫生工作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根据《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盐双随机办发〔2021〕1号)要求,拟于近期开展全县传染病防治和放射卫生情况联合督导检查,现就联合督查事宜函告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
由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安排2名检查人员组成督察组。
二、督查时间
2021年10月28日上午8:30,在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统一乘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督查形式
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方式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管理和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四、督查重点
1、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诊疗许可证》;
2、是否按《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开展放射诊疗业务;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情况;
5、是否成立传染病防治管理机构或部门;
6、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是否准确;
7、是否有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传染病防治和放射卫生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活动扎实有效;
(二)检查工作要严格依法、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对每一个机构的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建立档案,留存备查。
(三)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我县传染病防治和放射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各单位于10月27日下午16:00前将督导检查人员名单报县卫生健康局。(邮箱:nxycwsj120@163.com)
附件:督导检查人员回执单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