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9/2022-00010 发文时间 2022-02-15
发布机构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盐池县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盐池县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盐池县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盐池县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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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224号)、《吴忠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卫健发〔2022〕4号)要求,我县被确定为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县,结合盐池县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妇幼保健机构“机制活、绩效优”的改革思路,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激励”,结合盐池县实际,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落实财政保障政策,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财政保障制度

1.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全面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公益一类予以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类管理和运行”的政策,按照规定在“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对公立医院直接补助保持逐年增长”的基础上,落实对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

2.借助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东风,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范畴,将不低于30%的医疗收入总量用来发放绩效工资;由相关部门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和床位设置要求,将备案管理人员总量增长到合理水平;逐步将临聘人员(备案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等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妇幼保健机构日常运行负担;将医疗收入能够挤出来提高职工薪酬待遇水平,逐步推行同工同酬制度,缩小和同级医疗机构收入水平差距,稳定人才队伍。

3.推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和薪酬制度,按照方案要求,每年将医疗收入中的30%用于发放绩效并逐年提高。逐步缩小和其他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收入水平差距,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稳定人才队伍。

4.积极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将柔性引进人才纳入政府人才队伍建设,并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争取政府为引进的专家安排公寓,并由政府承担相关费用。

(二)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提高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行工资调控水平,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80%以上用于人员奖励。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控制在35%50%

(三)完善薪酬分配政策。盐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纳入薪酬制度改革范围,结合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和岗位职责要求,建立体现妇幼保健机构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分配自主权,在核定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按照实际情况,优先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实行临床一线医师、功能科室医师、护理、行政、后勤五档绩效差异化方案。落实对取得执业医师(主管技师、护师)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推行同工同酬制度,根据条件逐步推行全员同工同酬。在临床工作中根据每月工作量实行浮动绩效制度。在承担妇幼保健和民生项目的科室和人员,实行数量指标、质量目标和工作任务相结合的相对固定绩效工资制度。

(四)推动薪酬达到合理水平。按照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防治结合”的特点,以及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参照当地同级公立综合医院水平合理确定妇幼保健机构年薪酬总量和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根据妇幼保健和项目工作实际,逐步推行项目工作人员薪酬水平目标责任制。

(五)通过工资保障、绩效激励撬动、节能拓源、提高管理水平等措施,稳定专业技术队伍,逐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通过引进人才,聘用其他医疗机构退休专家,以及送出去培训,请专家来院指导培训、坐诊等形式,提高妇科、产科、儿科的临床医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优势项目服务能力,逐步提高两癌筛查、孕前优生、产前检查、新生儿遗传性疾病筛查等妇幼、民生项目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相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和夯实妇幼健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服务网络。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2月)。制定盐池县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建立起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工作机制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二)积极推进阶段(2022年3月—10月)。按照妇幼保健机构“机制活、绩效优”的改革思路,结合盐池县实际,要积极争取人社、财政部门支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落实“两个允许”,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妇幼保健机构工作量、服务质量、职责落实、成本控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落实财政保障政策,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12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及时自查评估工作推进情况,查漏补缺,确保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健康局要高度重视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工作,将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与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有机结合,纳入医改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部门配合协同机制,加强督促跟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二)确保改革实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薪酬制度改革上求突破,在机制上求创新,不断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及时总结经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及时总结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工作推进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每季度向卫生健康局报送阶段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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