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22-00049 发文时间 2022-01-11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盐池县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已经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切实提升数字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成效,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五个供销”建设为引领,以建设“1+10+100+1000”“数字供销”综合服务体系为载体,聚焦盐池滩羊、黄花菜、小杂粮等特色种养业,建立供销大数据平台,创新数字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村综合普惠金融试点,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线上+线下”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中国滩羊之乡”“中国甘草之乡”国字号品牌的影响力和产品溢价,为建设“强美富优”现代化新盐池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通过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健全完善“数字供销”应用和发展机制,打通系统内、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构建共建共享、共同发展新格局,切实提升供销社现代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强对涉农技术研发、仓储配送、农事服务、政务服务、经营主体等要素的综合管控能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底,建设县级运营中心1家,改扩建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智慧云仓分仓1个,培育壮大本地电商致富带头人20名以上、市场主体100家以上;县乡村三级物流全面畅通,县乡村之间邮件配送时间不超过3天;累计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300人次以上。力争到2025年,建设地方特色农产品展示馆1家,整合辖区内资源,改扩建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8个,新建整合供销驿站(村级综合服务社)70个,“供销云”交易额突破5亿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超过20万亩。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供销云”工程,打造供销大数据应用平台。依托狮城宁好电商网批(西部)运营基地,建设500平方米的盐池县数字供销运营中心,内设农产品大数据中心、数字供销培训中心、农产品展销中心、“832平台”运营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助推数字乡村建设,建成上接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扶贫“832平台”和自治区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下连乡级综合服务站、村级服务网点、基层社以及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和广大农民,上下贯通、纵向到底的县级运营中心1家,形成平台间数据共享核心支撑,打造开放、合作的集成服务载体,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涉农企业、农民群众等提供价值服务。(牵头单位:供销社,配合单位:网信办、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

(二)实施智慧云仓工程,打造现代仓储物流配送网络平台。依托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仓储资源,加快基层物流节点建设,打造具有供销特色的数字化云仓体系。以滩羊集团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现有仓储中心为基础,整合县域资源,建设盐池县数字供销物流中心或快递仓储分拨中心,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仓、销地仓改造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服务功能,实现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到2022年,新建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云仓中心1个,仓储物流交易额突破1亿元;到2025年,仓储物流交易额超过5亿元,打造具有影响力和运营特色的供应链服务网络。(牵头单位:供销社,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滩羊集团、邮政公司等,各乡镇)

(三)实施农产品进城工程,打造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建设特色优质农产品电商平台,引导农户、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直播售卖等业务,实现供需信息精准对接,拓宽农产品外销渠道,探索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跨境电商服务,建立盐池特色农产品外部窗口。支持企业加快建设地方特色农产品展示馆1家,组织县内名优特新农产品上线电商服务平台,打造特色优质农产品线上专卖店,开展电商运营、品牌建设、网货打造、创业孵化、培训培育等公共服务,引导工商财税、包装设计、商标注册、产品供应、便民生活等各类电商和便民服务资源入驻狮城宁好电商网批(西部)运营基地。根据产业特色和具体实际,开发“小、快、灵”的在线下单、扫码支付等APP、移动客户端等,支持电商新业态发展,多维度赋能“数字供销”建设,2022年完成交易额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供销社,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滩羊集团等)

(四)实施工业品下乡工程,打造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在流通领域的优势,全面整合邮政、圆通、中通、韵达等快递资源,建立集中分拣、统筹配送的城乡双向流通物流体系,快递到达盐池即进入统一周转仓,按照乡镇进行分拣,通过扫码读取数据,将乡村快递统筹配送到村级服务站点,由物流中心自动发送二次快递编码到用户手机,用户可通过APP、小程序跟踪查询快递配送进度,全面实现城乡物品之间的双向配送服务。加大对传统商业网点的布局、提升力度,为超市、中小门店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便捷惠民的购销网络。(牵头单位:供销社,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邮政公司等,各乡镇)

(五)实施菜单保障工程,打造数字化农村服务平台。以县、乡、村三级供销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结合全县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以及自然村分布等情况,新建整合供销驿站(村级综合服务社)70个,提供无人售货、自助银行、直取饮用水、自助加油(充电)等便民服务,加快建设集农业生产性、农村事务性和乡村专业性为一体的涵盖17项服务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2025年实现乡镇全覆盖。以“中国供销频道”为抓手,加快重点乡村5G网络布局,改善“数字供销”末端网络应用环境,构建“网络+电视+报刊”的涉农聚合服务体系,开展宁夏供销、宁农电商和涉农服务宣传推介,提升“三农”综合服务水平。到2025年,布局建设5G网点30个,“村社共建”基层社试点2家,签约场景支付合作伙伴不少于35个(生产企业、金融机构、运营中心、流通企业、合作社、超市)。(牵头单位:供销社,配合单位:网信办、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各乡镇)

(六)实施农业物联网应用工程,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平台。托现有农产品种养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提供“一站式”农资供应、测土配方、无人机植保、庄稼医院、农技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建设统一、开放、共享、高效的农事农资服务网络,加大农业重点特色产业灌溉、施肥、环境监测、土壤墒情、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的物联网设备系统布局应用,加快传统农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农业物联网示范企业,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推动构建线上分析应用和线下实体经营相结合的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牵头单位:供销社,配合单位:发改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

(七)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工程,打造农产品追溯平台。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利用二维码标识、电子耳标、条码及GIS等技术,持续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事生产过程、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工储运、超市集贸销售等关键环节的数字化管理力度,扩大盐池名特优新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覆盖面,帮助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实现产品防伪鉴真,建立完善“源头可追溯、安全可预警、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的产品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供销社等,各乡镇)

(八)实施金融助农工程,打造普惠金融支撑平台。推广“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模式,将“金融+”“支付+”嵌入各涉农业务环节,实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统一和闭环管理,为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普惠金融服务,助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对接,紧紧围绕滩羊、黄花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为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小额贷款、合作基金、融资担保、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和收费减免。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增信担保作用,积极探索农村资金互助的实现形式、监管及风控机制,建立“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风险防控体系。(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社、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宁夏农业担保公司等,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精心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供销社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参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威  发改局局长

        李永亮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鲁  虎  县供销社主任

成  员:刘  丽  县委网信办主任

        刘廷志  县教体局局长 

        屈  昊  县科技局局长

        李学春  县民政局局长

        卢星明  县财政局局长金融局局长

        孙才彪  县人社局局长

        王  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吉林  县住建局局长

        孙  峰  县水务局局长

        胡建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月新  县文广局局长

        张海波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  坦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  韬  邮政公司总经理

        饶  钊  电信公司总经理

        蔡忠忠  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志梅  联通公司总经理

        郭青云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池支公司总经理

        王  涛  宁夏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盐池分公司总经理

        金建仁  盐池县滩羊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付兴军  花马池镇镇长

        王增吉  大水坑镇镇长

        崔雪峰  惠安堡镇镇长 

        黄  飞  高沙窝镇镇长

        郭永幸  王乐井乡乡长

        陈文森  青山乡乡长

        王新华  冯记沟乡乡长

        孙世瑞  麻黄山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供销社,鲁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立足职能,结合“数字供销”建设内容,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区有关厅局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大对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工作机制。

(三)规范行业监管。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等重点环节,制定电子商务监管办法,强化有关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推动工作落实。将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纳入督查重点内容,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县供销合作社要制定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分工方案,细化建设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形成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的工作机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盐池县人民政府    承办: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30007宁公网安备64032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