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23-00051 发文时间 2022-12-30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3号)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1231日至202312日放假调休3天。

二、春节:1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7天。128日(星期六)、1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5日放假1天。

四、开斋节:422日(星期六)正常休息。423日(星期日)按照劳动节放假安排执行正常上班。

五、劳动节:429日至53日放假调休5天。423日(星期日)、56日(星期六)上班。

六、端午节:6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3天。625日(星期日)上班。

七、古尔邦节:629日至30日放假2天。

八、中秋节、国庆节:929日至106日放假调休8天。107日(星期六)、10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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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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