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1/2023-00050 发文时间 2023-01-04
发布机构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2023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2023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盐池县2023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3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2023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提前谋划全县国土绿化工作,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及林长制工作,全面落实2023年造林绿化任务,根据自治区十四五生态治理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自治区一河三山生态坐标构建的一带三区生态治理总体布局为指引,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以山林权改革和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围绕建设强美富优现代化新盐池奋斗目标,按照北治沙、中治水、南治土的发展布局,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生态项目,大力实施一村万树、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持续加快大规模国土绿化进程,不断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营造林质量,全力推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国土空间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和美丽盐池建设新局面

二、造林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的原则。

——坚持适地适树、合理配置的原则。

——坚持林随水走、先水后树的原则。

——坚持治理与保护相结合、以保护为主的原则。

——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兼顾,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11.19万亩,其中:新植乔木1.44万亩(含村庄绿化0.48万亩),新植灌木林2.25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分改造5.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计划春季造林完成1.44万亩。

四、任务分类

根据全县生态治理现状和不同区域立地条件,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整体推进。计划总治理面积111990亩。

(一)县级发包造林。计划实施2930亩,由各乡镇负责落实地块,自然资源局负责招标并组织实施,其中:

1花马池镇910亩:其中城北防护林西区700亩,结合城北生态文化旅游项目,采用片状混交方式,设计树种包括刺槐、樟子松、秋火焰、火炬、山杏、山桃、沙枣等;左记湾-苏步井道路绿化210亩,重点以防护功能为主,设计树种为刺槐、榆树、樟子松等。

2大水坑镇700亩:双梁井生态综合治理区,设计树种以曹杏或红梅杏为主,外围防护林以刺槐、杨树樟子松为主。

3.惠安堡100亩:银百高速出口,聘请专业公司设计,乔灌草结合,搭配多色树种,提高绿化档次,突出景观效果。

4.麻黄山乡220亩:三岔路口-后洼道路绿化,设计树种为刺槐、榆树、樟子松等。

5.银百高速1000亩:银百高速沿线,聘请专业公司设计,乔灌草结合,以灌木为主,提高绿化档次,兼顾防护与景观效果。

所有工程统一招标,工程完工后,自然资源局进行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按5:5比例分年支付工程款。

(二)机关义务植树。城北防护林西区,计划实施500亩,设计树种包括刺槐、樟子松、火炬、山杏、沙枣等,设计与城北防护林西区县级发包工程统一规划设计。由花马池镇负责落实地块,各机关单位负责实施并进行抚育管护,水投公司负责提供中水,自然资源局负责苗木采购、技术指导及组织验收。

(三)村庄绿化。提升改造4800亩。设计树种原则上以苹果、桃、杏、李等经果林为主。道路两侧、广场绿化树种以河北杨、垂柳、香花槐、樟子松、白蜡、丝绵木、火炬、丁香、金银木、榆叶梅、红叶榆叶梅、连翘、丛生紫叶矮樱等为辅。

以提升改造为主,兼顾景观效果和经济效益,由各乡镇按程序报批后招标组织实施花马池、高沙窝、王乐井三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可能将长城旅游观光带沿线村庄纳入绿化范围,设计树种以小叶杨、丝绵木、火炬、红柳、山杏、沙枣等为主由各乡镇自行验收合格后,苗木成活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上报自然资源局,由自然资源局按照50%比例复核后下拨资金到乡镇5:5比例分年支付。

(四)房前屋后绿化。设计树种以苹果、桃、杏、李、枣等为主,每户栽植10-30株,每株补助100元。

由乡镇或村组组织农户统一采购,苗木规格需达到方案要求,由农户自行栽植管护,乡镇组织验收并建立台账,上报自然资源局,由自然资源局按照20%比例复核后下拨资金到乡镇按照第一年验收成活率达到90%以上的(含90%)每株兑付30元,第二年验收合格的,每株兑付70元,第二年验收低于第一年验收基数视为不合格,后续再不予验收。(2021-2022年度已经实施的农户2023年不再享受此政策)。

(五)育苗户自主造林。计划实施2100亩,全部为新造林,原则上以2023年确定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围村造林和村外村道绿化为主,其中:大水坑镇600青山乡500亩,麻黄山乡1000亩。设计树种为刺槐、榆树、樟子松经果林,苗木规格需达到方案要求。

由各乡镇按照《盐池县樟子松育苗户自主造林实施方案》及本方案要求通过流转形式组织育苗户实施。由自然资源局进行验收,成活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按5:5比例分年支付。

(六)以地换林计划实施3000亩,全部为新造乔木林,其中:重点造林区域为青山乡郝记台村雷记沟流域1000亩、大水坑镇道沟村1000亩、麻黄山乡主干道路沿线1000亩(树种以经果林为主),造林地块由属地乡镇负责落实,资金由资能中心负责协调油气企业落实,企业按照5000/亩标准与属地乡镇共同负责编制造林规划方案与作业设计后统一招投标,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造林作业设计及项目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成活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按4:4:2比例分三年兑付资金

(七)农田林网计划实施150亩,冯记沟乡雨强村农田防护林150亩,设计树种为河北杨、小叶杨。由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苗木成活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由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给予支付。

三区绿化。计划实施810。其中:工业园区公共区域绿化230亩,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设计,招标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自然资源、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成活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按4:4:2比例分年支付工程款,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工业园区管委会予以兑现。

油区绿化300亩、矿区绿化280亩,由企业根据立地条件,适地适树,自行采购苗木、栽植管护,按管理职能分别由资能中心、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落实。年底实行综合评比,对完成情况好的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完成不力的予以通报

)夏播柠条(荒山造林)。计划实施22500亩,其中:花马池镇2750亩、大水坑镇3000亩、惠安堡镇2750高沙窝镇2000亩、王乐井乡3000亩、冯记沟乡5000亩、青山乡2000亩、麻黄山乡2000亩。

由各乡镇组织,鼓励造林大户、林业合作社等通过流转形式实施,待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按照补助标准和比例将资金拨付乡镇后予以兑现。

)退化林分改造。其中:实施柠条退化修复55000亩,包含花马池镇11000亩、大水坑镇12000亩、惠安堡镇6000、高沙窝镇10000、王乐井乡4000冯记沟乡4000亩、青山乡5000麻黄山乡3000;盐麻线青山至旺四滩段乔木退化修复200亩;哈巴湖区域的退化乔木由哈巴湖自主负责更新修复

其中柠条退化修复由各乡镇组织,鼓励造林大户、林业合作社等通过山林地流转形式实施,待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按照补助标准和比例将资金拨付各乡镇后予以兑现;乔木退化修复由自然资源局及哈巴湖管理局组织实施

五、技术要求

(一)苗木规格

1落叶乔木:榆树胸径3cm、截杆2.2m,火炬胸径4cm、截杆2m秋火焰刺槐、小叶杨、河北杨、垂柳、香花槐、白蜡、丝绵木胸径均为4cm、截杆2.4m,沙枣地径3cm、截杆2.0-2.2m,盐松地径3cm、截杆1.5m

2常青树:樟子松,苗高1.5-1.8m,冠幅≥50cm,层间距≤25cm。苗木要求规格一致,主干挺直,分支整齐,株冠端正无断枝,根系带土球,无病虫害。

3经果林:县级发包造林山杏、山桃地径4cm、分支点≥80cm、全冠带土球,蒙古扁桃地径2.5cm、全冠带土球曹杏或红梅杏地径3cm、分支点≥80cm;村庄绿化及以地换林苹果、山桃、杏树、李子、酸枣等地径3cm全冠带土球;房前屋后经果林地径2.5cm。根系要求大根切口平滑整齐,皮层无损伤,须根较多,苗木无病虫害。

4灌木:丁香、金银木、榆叶梅、红叶榆叶梅、连翘5-8分支、单支粗度0.3-0.5cm;丛生紫叶矮樱,冠幅60-80cm;柠条播种或植苗,地径≥0.3cm,为一年生苗。

第三方设计的造林地块,苗木规格及要求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主。

(二)种植密度。根据树种和规格确定不同的栽植密度,榆树、刺槐、樟子松等乔木林为4×4m;经果林为3×5m4×4m;退化林分改造(乔木)为6×6m;其他树种密度以作业设计要求为准。原则上国、省、县道两侧控制在4行以内,村道绿化两侧控制在2行以内。

(三)栽植坑规格。樟子松、榆树、刺槐等乔木栽植坑为80×80×80cm;经果林、花灌木栽植坑为60×60×60cm;夏播柠条整地规格为3×3m(即3m种植带,3m保护带;种植带内机播或点播2行,株距1m,行距2m)。

六、资金概算

实施总面积111990亩,概算资金8960.18万元,其中:发包造林2930亩,概算资金1333.08万元;机关义务植树500亩,概算资金52.5万元;村庄绿化4800亩,概算资金1680万元;自主造林2100亩,概算资金630万元;夏播柠条22500亩,概算资金787.5万元;退化林分改造55200亩,概算资金2076.2万元;以地换林3000亩,概算资金1500万元;封山育林20000亩,概算资金200万元;农田林网150亩,概算资金77万元;围栏25930亩,概算资金263.9万元;三区绿化810亩;自然资源局造林区林道、防火通道和围栏、假植坑、第三方服务费等春季造林准备工作概算资金200万元;各乡镇村庄绿化规划设计及监理费等每个乡镇20万元,概算资金160万元。2023年,县级筹措配套造林资金1000万,其余资金整合项目或由项目实施单位予以解决。

七、时间节点

(一)2023120日前完成造林规划设计及项目批复等工作。

(二)2023228日前完成工程招标及苗木采购工作。

(三)2023430日前完成春季造林工作。

(四)2023830日前完成新植灌木及补植补造工作。

(五)202310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大局出发,清醒认识我县村庄普遍缺林少绿、林草植被依然脆弱、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不高的实际,立足乡村生态振兴战略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高效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促进全县生态质量和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好转。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和各自职能,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强化工作举措,认真履行职责,高效落实各项工作。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统筹协调、技术指导、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及县级发包造林组织实施等工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做好园区绿化规划设计、项目报批、组织实施等工作,并发动园区企业主动开展厂区内外绿化;资能中心要动员引导全县油气企业,在做好企业自身绿化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所在乡镇的村庄绿化等生态治理项目,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措保障及使用监督等工作;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协调力度,全面做好造林地块落实、村庄绿化设计、项目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并发动农村群众大力开展房前屋后绿化,同时结合山林权改革鼓励造林专业户、企业、林业合作社积极流转山林地资源,推动以地换林取得效。

(三)确保造林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谋划规划,紧盯树种选择、苗木采购、栽植技术、抚育管护等关键环节,严把造林质量关,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自然资源局要实行技术骨干包乡镇工作机制,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全年造林任务高质量完成各乡镇在组织实施好各自造林任务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大禁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增强农户爱林护林和自主参与意识,通过多种措施切实提高营造林质量绿化委员会要结合近年来造林任务以及资金制定《盐池县苗木管护办法》,明确管护主体、年限及管护补助标准,确保造一棵、管一棵、活一棵

(四)严格监督考核。继续将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县效能目标考核范围,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办法和细则,适当提高造林绿化分值,加大考核赋分权重,结合平时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对各乡镇、各部门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等指标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年终对林草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造林区域、重要实施环节等进行实地督查,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区、市年终考核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盐池县2023年造林绿化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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