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6-00080 | 发文时间 | 2026-06-02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滩羊”(第29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
《“盐池滩羊”(第29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7次(总第7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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