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盐池县财政局 发表日期: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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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共盐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权责清单的管理,根据“三定”方案及时调整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对照《自治区财政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梳理行政权力4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3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相对应梳理责任清单46项,明确了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担责方式、担责方式依据10项基本要素。为保障清单权利和责任依法确认、合法有据、主体明确,我局会计监督股对行政权责事项清单的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依据中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逐一审核,针对其中条款引用不恰当、不准确等问题提出了异议,并上报政府法制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财政保障机制,2020年投入335.36万元用于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应诉、法治政府宣传培训、示范创建、督察考评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对于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政法部门,在部门预算中足额保证执法经费。按照《盐池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三)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加强专业审查能力,落实“双人审查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新增和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事项,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做到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及时清理我局适用的有关文件,目前已梳理排查由财政局起草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5个申请清理2个,政策性文件24个申请清理9个;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1个,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落实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实施“全区2020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对宁夏盐池县教育基金会、盐池县红十字会、盐池县鑫鑫源会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盐池县轩通财务咨询服务部等四个单位2020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力求将问题查深查透,确保问题定性准确,处理依据充分,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完成整改。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责任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党组或局务会讨论。

(六)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作用。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重点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印发了《盐池县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盐池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盐池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盐池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视频记录管理办法》《盐池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盐池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办法》《盐池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卷管理,对组卷不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整改,提高案卷质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依据,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九)广泛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迅速成立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承办。做到了建议提案办理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有专人办理,全面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加强政务公开。拓宽财政信息公开渠道,加大财政预决算、扶贫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在盐池县政府门户网站对2020年财政预算、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保证资金公开透明,群众满意放心

(十一)继续清理规范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完善,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截至目前,经过梳理汇总,盐池县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17个,政府性基金项目2个。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全部在自治区公布的收费清单目录内。通过近年来不断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全县各单位均能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通过清理,及时更新了《2020年盐池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和《2020年盐池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并在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开、透明。

(十二)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积极与住建、教育、文广、司法、公安等部门对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推进。根据财政部、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管理要求,制定盐池县指导性目录,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目录,研究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于7月8日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并上传至政府购买服务年报系统。

(十三)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党组会会前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一是要深化主题教育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单位法律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经常学,强调带头学,注重专题学;二是要创新载体生动学,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学习内容,营造学习氛围。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全县财政系统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和答题活动;目前已邀请相关专家、专职律师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财政人员的执法水平;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宪法日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制财政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力量和执法任务不匹配;普法方式缺乏创新及多样性等。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队伍建设方面,法律专业人员有待进一步补强。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作为财政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主题党日”“七五普法”等活动,深入解读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头学习和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努力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引导全体财政干部把法律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二是接受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依法编制预算,报县人大财经委初审,提请县人代会审议批准,确保人大依法监督。预算执行过程中,县财政按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此外,我们还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县人大的专题调研、专项检查等工作,使人大的监督工作贯穿于整个预算执行的过程中,有力地保证了预算执行的约束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均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并对部门预(决)算进行了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部门预(决)算情况。三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确保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依规进行决策,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在宪法、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崇尚法制的氛围。坚持和完善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相结合,强化考核制度,增强财政干部的法制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坚持依法理财,大力推进法制财政建设。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功能,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等内容,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方便群众监督。

(三)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重点完善行政执法的全程记录,公示和审查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及工作细则,形成完整的法制财政标准化体系,作为长期遵循的财政工作标准。

(五)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建设将内控理念和控制措施镶嵌在流程中,达到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的流程控制,强化内控制度的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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