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财政部与财政厅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发〔2024〕34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池县科技局
2、企业
宁夏西鲜记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拓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盐池县青山乡郝记台村经济合作社
3、社会组织
盐池县残疾人协会、盐池县星阳幼儿园、盐池县慈善协会
4、代理记账机构
宁夏加号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盐池县智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盐池县荣久源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盐池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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