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享有权利
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救济途径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上级执法部门或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三、监督方式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有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我局对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基本属实,予以受理。
(二)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953-6024900
邮箱:ycxjytyj6024900@163.com
信箱:盐池县文化西街169号,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三)反馈程序
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情况属实的,作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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