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盐池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领导集体审议。
二、承办岗位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局机关各岗位、中心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决策事项性质、政府工作任务变化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补充完善本目录。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岗位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盐池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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