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货运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盐池县交通运输局 发表日期: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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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并向社会公告之规定

经我局核查,宁CF2913、宁CE8229、宁CF3289、宁CF0179号车辆存在一年内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违法行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现对CF2913、宁CE8229、宁CF3289、宁CF0179号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公告时间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9日,公告期间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盐池县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953-6012596,地址:盐池县盐林南路20号。

特此公告。


附件:盐池县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注销清单



盐池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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