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池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来源: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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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盐池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全区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促进我县种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部署,认真落实《种子法》及《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为重点,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突出全程监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良好的种业发展环境,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使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使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细化目标。对我县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为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春夏秋冬等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一)加强法规宣传培训。贯彻实施新修订种子法,强化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高种业执法监管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用种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提升依法治种水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农技中心、畜牧中心、农广校)

(二)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侵犯品种权违法行为,对侵犯品种权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育种者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切实维护育种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三)开展种子基地监管。以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成分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出基地。探索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引导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农技中心)

(四)加强种子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于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对承担2023年国家种子储备任务的盐池县嘉丰种业有限公司开展全面检查,确保种子储备任务保质保量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农技中心)

(五)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辖区内种子交易市场和经营门店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开展种子质量监测。强化对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畜禽种业方面,组织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六)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畜牧中心)

(七)严厉打击种业违法案件。要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可以采取“检打联动”方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要及时交由自治区级组织查处,查处结果及时公开,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八)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九)强化种业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种业大数据平台、盐池县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等,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压实监管责任,全面履行种业市场监管职能,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贵银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员:崔明旺  盐池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队长

石瑞鑫  盐池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主任

    盐池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校长

    盐池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主任

盐池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工作,各成员分别负责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种子执法年各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在各项活动关键时期领导小组要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督办。

(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文书,确保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做到有投诉必受理,有案件必查处,有结果必公开,对大案要案彻查到底,及时上报。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加强宣传总结。确定专人收集汇总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及时开展工作总结,10月31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全年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2个)书面报送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附件:1.种业监管执法年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表

      2.种业监管执法年年度监管执法情况表

  

  

  


  

附件1

种业监管执法年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内容

省级

地市级

县级

国家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检查覆盖率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

农业农村部转办案件反馈率

地市发证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

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率

国家级制种大县和良繁基地检查覆盖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

县级发证种子企业检查覆盖率

种子门店抽查覆盖率

门店备案品种抽样覆盖率

企业及门店检查问题整改率

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

生产经营主体经营品种备案率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

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移送率

完成情况
















注:“完成情况”一栏按照工作完成情况据实填写,应填写具体数值,不可填写“是”或“否”。

附件2

种业监管执法年年度监管执法情况表

    填表日期:      

案件

类型

执法情况

监管情况

出动执法人员数
(人次)

立案数(件)

涉案种子数量

(公斤)

处罚
金额
(万元)

办结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

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件)

抽取样品数(个)

检查企业数

(个

检查门店数

(个

检查基地数

(个

件数

涉案金额(万元)

件数

涉案金额(万元)

品种权

侵权














其他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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