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努力构建规范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现将盐池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行政处罚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行执法护农职责,聚焦种子、化肥、农药、畜禽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年内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20起,没收违法所得1062元,罚款14275元;其中“盐池县某黄花菜购销有限公司超期使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案”入选“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与“2024年自治区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行政许可工作:2024年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2家,《生鲜乳准运证》共3家,兽药经销店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无异议的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并对车辆罐体、车辆行驶证和运输人员的健康证、驾驶证、身份证及培训情况等进行审核,同时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生鲜乳收购证》、运输管理制度及运输合同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生鲜乳准运证》。
行政监督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农业投入品和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安排,区、市、县抽检86批次样品,其中玉米种子10批次、小杂粮种子4批次,有机肥料2批次;监督抽检兽药6批次、畜禽产品64批次,全部送检。加强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对种子经营门店抽取的样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检查种子标签80余份。利用Bt Cry1Ab/Ac、CP4 EPSPS快速检测试纸条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检测商品种子样品24个,全部显示阴性。保持打击非法制种高压态势,对非法种子基地田块等开展排查,查早查小。春耕备耕前和种子生长中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注入市场。开展转基因Bt Cry1Ab/Ac、CP4 EPSPS快速检测,对玉米区域试验参试品种全覆盖检测,检测样品51个。对辖区重点玉米种植区惠安堡镇、花马池镇大田玉米进行了随机采样检测,利用Bt Cry1Ab/Ac、CP4 EPSPS快速检测试纸条检测样品共28份,全部显示阴性。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持续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领域经营使用等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4年度共排查接待农民电话投诉矛盾纠纷12起,已调解办结12起,经调解,共为农户挽回损失18.538万元,有效维护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我局已通过宁夏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权责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简称“七个清单两个库的公示;行政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图,简称“两个流程”的公示;已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整理完成我局行政职权事项并报县编办审批,最终确定行政职权事项270项,并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制度健全,运行高效规范,做到了“清单”以外无权力;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定期公示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聘任县司法局司法援助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员,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首先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局提供了行政决策参考,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参观交流等形式,以公共法律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执法办案技能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一是积极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每年组织开展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实地观摩学习成功经验做法,参训执法骨干要在本单位进行分享交流,发挥“以点带面”作用。二是制定了盐池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2024年培训计划,全面完成了线上线下60课时法律法规学习内容,集中组织学习了公共法律知识、涉农法律法规以及案卷制作规范,集中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查,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实践和法律检验。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履行亮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程序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在执法过程中,统筹考虑企业的主观过错及获利情况、违法行为的情节及造成的损害、充分起到预防作用发挥等因素,规范应用自由裁量权,区分情况,合理合规进行处理。2024年共立案查处涉企案件20起,其中“盐池县某黄花菜购销有限公司超期使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案”入选“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与“2024年自治区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五)普法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一是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集中各类法治资源对基层干部、农民群众企业职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阵地,是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的重要平台。通过实地考察与认真研究,2024年我局建成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其中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行政村村部、宁夏盐池县鑫海食品有限公司2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将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企业职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服务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二是持续强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进一步强化安排部署,及时下发《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审查2024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拟通过村推荐、乡镇审核,共推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0户。持续深入培训教育,围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培训,并完成授牌。2022年至2024年全县共完成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440户,村均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达4户,有效推动村民知法、学法、用法,以点带面,上下贯通,积极发挥示范户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稳步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存在问题
执法人员的知识有待于更新、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于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聚焦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参加区市农业农村系统及县司法局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行政执法培训,认真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和实战演练,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紧盯执法培训质量,切实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及案卷制作等专业技能水平。
(二)不断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坚持有案必办,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尤其针对宅基地、土壤污染、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一些不熟悉、不常见或者新领域执法,逐步消除执法冷冻区、真空区。
(三)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农村法治文化“赶集”、安全宣传进农村等契机,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持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有效强化农村学法用法能力,有力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