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青山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来源:盐池县青山乡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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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盐池县青山乡人民政府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王增吉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地址:盐池县青山乡投诉举报电话:0953-6748600

人民政府

队伍编制情况本单位实有行政执法人员0人,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0人或者其他部委执法证件0人(待换发执法证1人)。

执法主要依据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行政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行政奖励:《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

                             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行政确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征兵工作条例》。

                               行政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行政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民间纠纷处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其他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对种粮农民粮食补贴政策的通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征兵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委托执法情况

              是否实施委托执法         否      受委托执法单位名称


              受委托执法机构的性质             经费来源


              受委托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情况


              委托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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