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盐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违法举报渠道的公告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坚持依法普查,严肃普查纪律,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格保护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将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
自治区统计局执法监督局:0951-5168110
吴忠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0953-2139981
盐池县统计局:0953-6020295
盐池县统计局举报邮箱:283237988@QQ.COM
盐池县统计局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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