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来源:盐池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表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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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盐池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娱乐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有无营业执照、许可证、曲库含有禁止内容

娱乐场所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四十一条、四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2

网吧

有无营业执照、许可证、接纳未成年人、未悬挂警示标识、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网吧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3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领域

1.有无营业执照、许可证;2.有无传播损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3.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及非法宗教和有害信息等禁止内容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网络检查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二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4

营业性演出领域

1.有无营业执照、演出经营许可证;2.演出节目是否存在低俗、色情、淫秽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四十六条

5

艺术品经营领域

有无营业执照、含有禁止性内容的艺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艺术品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六条、十九条、二十条

6

旅游领域

1.旅行社有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2.有无虚假宣传、低价游、强制购物、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旅行社、分社、营业部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九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三五十九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六十条

附件2:

盐池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各类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2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门

公安、市场监管部门

3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4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5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旅行社、分社、营业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公安、市场监管部门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6

娱乐场所

1.歌舞娱乐场所有无许可证、提供有偿陪侍、曲库等内容含有禁止内容;2.游戏游艺场所有无赌博性质游戏设备

娱乐场所

文化和旅游部门

公安、市场监管部门

7

网吧

有无许可证、接纳未成年人、未悬挂警示标识、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网吧

文化和旅游部门

公安、市场监管部门

8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附件3:

2023年度盐池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

检查对象

抽查类型       

组织抽查单位

联合检查参与单位

完成时限

1

旅游领域

旅行社有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有无虚假宣传、低价游、强制购物、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

旅行社、分社、营业部

不定向

文化和旅游

公安、市场监管部门

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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