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来源: 发表日期: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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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机构名称

盐池县应急管理局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樊镇洪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地址

盐池县盐州南路55

投诉举报

电话

0953-6010855

队伍编制状况

本单位实有行政执法人员18人,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行政执法证件18人。

执法的主要

依据

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

行政给付:《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行政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

行政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委托执法情况

是否实施委托执法

受委托执法单位名称


受委托执法机构的性质


经费来源


受委托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情况


委托执法依据


内设法制审核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名称:局办公室, 工作人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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