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告
来源: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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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要求,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经征求意见,确认我局2023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后期,我局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增减、变更等情况,对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增加的,按规定程序调整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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