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27/2018-90444 | 发文时间 | 2018-09-20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惠安堡镇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惠苑村等十个行政村更换印章的通知 | ||
各村委会、镇三室三中心、驻镇各单位、各企业:
2017年以来,为了贯彻“三证合一”改革精神,按照盐池县民政局要求,将惠苑村等10个行政村原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更换为“基层群众性组织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将原有村委会印章及村委会财务专用章进行更换和新的“基层群众性组织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中名称保持一致。
为了保障各村村民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经盐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启用各村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村民委员会财务专用章印章各一枚,原村委会和村委会财务专用章自行作废,请有关村委会做好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
附件:1、各行政村印章更换明细表;
2、村委会旧印章印模;
3、村委会新印章印模;
4、村委会财务专用章旧印章印模;
5、村委会财务专用章新印章印模;
惠安堡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惠安堡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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