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30/2020-00102 | 发文时间 | 2020-02-25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青山乡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山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青山乡2020年乡镇多种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 ||
县扶贫办:
为了进一步培育乡镇特色经营产业,拓宽群众致富渠道,有效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不断增强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全区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青山乡2020年乡镇多种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请予审核。
附件:《青山乡2020年乡镇多种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青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山乡2020年乡镇多种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培育乡镇特色经营产业,拓宽群众致富渠道,有效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不断增强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全区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青山乡2020年乡镇多种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大力推进脱贫富民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当地种植习惯和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以“品种品质品牌”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我乡生猪、滩鸡、肉牛、红葱、辣椒、南瓜、大拱棚种植等特色产业优势,按照“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集中力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我乡乡镇多种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稳步增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规模发展的原则。通过种养结合、以养促种、以种推养的链条式产业发展思路,全力打造黑毛猪、生态鸡、肉牛等规模化养殖特色产业和大拱棚、红葱、辣椒、南瓜等种植业特色产业,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发展途径。
(二)坚持转变观念、创新发展的原则。克服“靠天吃饭”的传统观念,牢固树立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的最新定位,依托“互联网+脱贫+农特产品+乡村休闲游”等有利平台,重点培育开发当地乡镇特色产业的农产品,利用线上线下销售等模式,拓宽群众脱贫致富的渠道。
(三)坚持大户带动、品牌驱动的原则。鼓励特色种养殖大户成立合作社和产业发展协会,采取“协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发展模式,走示范引领和大户带动的致富路子,集中打造原生态、绿色农特产品,培育知名品牌,不断扩大我乡西甜瓜市场占有率,有效促进种植户稳定增收。
(四)坚持产业扶贫、全面推进的原则。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按照乡镇多种经营发展的模式,集中扶持贫困村、贫困户扩大生猪、滩鸡养殖规模和大拱棚等特色种植业规模,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脱贫富民目标,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紧盯“西北石膏产业基地”建设,依托库井水灌溉优势,推进多种经营产业集中、集约、连片的发展思路,注重分片区、跨村界、大户示范引领的发展模式,采取补助支持的举措,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产业项目,使广大群众产业再发展、效益再提升、收入再增加。
四、资金来源
预算总投资240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130万元,县财政资金110万元。
验收补助标准及范围
(一)对全乡所有农户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支持,每户多种经营项目补助资金(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2000元。
(二)按照“一乡一品”、村村有特色的理念,因村施策、差异发展,以营盘台、方山、郝记台、猫头梁村为重点区域,培育发展芝麻香瓜区域性特色产业,创建培育发展青山村生猪养殖、月儿泉村滩鸡养殖、方山村和郝记台村经果林种植、旺四滩村和古峰庄村滩羊养殖产业。
具体补助范围及标准为:
大拱棚种植:对种植芝麻香瓜大拱棚,每座(0.5亩以上)补助500元,其他种植类大拱棚,每座(0.5亩以上)补助200元;
2、红葱、辣椒、南瓜种植:对大田集中连片种植2亩以上的农户,每亩补助200元;
3、滩鸡养殖:存栏10只以上,每只补助20元;
4、生猪养殖:存栏1头以上,每头补助600元;
5、肉牛(驴)养殖:存栏1头以上,每头补助1000元;
6、果树种植:农户当年新栽植果树,成活株数10株以上,每株补助20元。
保障措施
(一)构建特色产业联合体。按照“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理念,以猫头梁村、郝记台村、方山村、营盘台村四个村集体合作社为骨架,组建青山乡香瓜产业经营联合发展协会,做实做强利益链接,由协会合理调配全乡现有芝麻香瓜种植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经营,统一品牌引领,注册“青山乡芝麻香瓜”商标,推进品牌战略引领产业发展,香瓜产品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实现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增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以青山村、古峰庄村、旺四滩村、月儿泉村四个村集体合作社为骨架大力发展滩羊、肉牛、生猪、滩鸡、小杂粮等产业,实现规模养殖、集中种植,抱团发展,壮大产业,增强发展后劲。大力推广“党组织+支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引导绿林公司等龙头企业,吸纳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参与产业发展,同时加强企业与协会的对接,采取签订互联互赢发展协议,由企业提供技术指导、资金扶持、产品保底回收,从而增加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
(二)完善农畜产品销售体系。加强与邮政物流合作,借助邮政物流资源优势,搭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充分利用营盘台村、猫头梁村冷库及村集体250座大拱棚现有资源,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建设,逐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物流配送、供应链、营销服务、培训五大体系,畅通农畜产品外销通道,实现高值高收。由各村委会负责,帮扶单位协作,发挥驻村工作队人员资源优势,积极对接新华百货、人人乐大型超市,联系定点供货商、生猪收购商贩、杂粮商贩,提前签订收购协议、代销和引导商贩上门收购,确保农户的农特产品能够及时销售。同时,借助广播电视台驻村扶贫的优势,加大全乡农畜产品的宣传,提升产品品牌社会信誉度。
(三)激发乡村人才培育活力。通过经营联合发展协会联系相关专业培训机构,按照地区实际和地区产业发展、就业需要,对农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强化信息技术支持指导,从而增强群众致富本领。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加强群众文化思想教育,改变群众保守思想观念,增强群众自身发展意识,杜绝小农意识,调动更多当地农民参与协会产业建设发展,更好的融入集体产业发展中来。
验收兑现办法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项目实施由包村领导牵头,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入户落实,做好贫困户项目实施计划和种养规划,确保从事种养殖的贫困户都能享受项目政策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乡党委书记、乡长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分管扶贫领导和包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级实施过程中包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产业项目实行村民小组所有种、养殖户联保监督机制,必须自养自种,不能代养代种,有一户弄虚作假取消全组的项目资金补助。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集中讲解、入户宣讲等形式加大多种经营项目宣传力度,转化部分群众的等、靠、要惰性思维,进一步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督促贫困户尽早安排种养殖项目建设,扎实推动多种经营项目有效落实,确保增加群众收入。
(三)严格验收程序。各村成立由包村领导任组长,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验收小组,各村监会全程参与、监督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由验收小组逐户验收(种植项目需GPS采集坐标点),同时建立全组联保承担责任模式,签订承诺书,由行政村逐户造册登记(需要项目户签字认可确认),村支书、村主任、村民小组长、验收组成员以及村监会成员签字确认,在村、组公示10日内无异议后上报乡党委、政府申请复查复核。乡党委、政府成立项目复查复核工作组,工作组由乡扶贫站、农牧、纪检、财务等站所组成,采取每村随机抽取项目户的10%(不得少于3个村民小组)进行复查复核(复查复核期间,村民不得对村级已验收的畜禽进行出售、宰杀或已其他方式减少数量,验收种植项目时必须进行GPS坐标点定位),若有一户抽验不合格(含种植亩数、品种,养殖种类、数量),再增加10%的项目户进行复查复核,若再发现不合格,村级验收组必须对整村项目进行复验。经乡复查复核工作组再次复验不合格的,乡党委将启动问责程序。复查复核合格后,各村上报申请资金补助报告,由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给予项目补助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兑现(村级上报时要将建档户和一般户分开做表,并标注清楚)。
(四)严格资金监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乡纪委、扶贫站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乡村干部违法行为追责力度,一经查实追缴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将乡镇多种经营项目落到实处,并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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