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29/2021-00101 | 发文时间 | 2021-10-1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王乐井乡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中共王乐井乡委员会王乐井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王乐井乡农村危旧房屋 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王乐井乡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工作方案》经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王乐井乡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池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党办综发〔2021〕2号)、《盐池县2021年秋冬季村庄清洁整治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精神,防止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村庄整洁有序、村风文明的氛围,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拆除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喜迎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为切入点,以“大干100天,旧貌换新颜”为主题,围绕“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整治内容,按照“全面摸底、综合整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域推进”的总体要求,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有机结合,采取“干部带头拆、乡村合力拆、发动群众拆、奖罚分明拆、营造氛围拆、下定决心拆”的“六拆”工作法,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集中整治与全域推进有机结合,开展拆危拆旧整治环境专项行动,为建设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拆除专项行动,将农村危旧房屋及废弃建筑物进行拆除,彻底清除农村的危旧房屋、闲置房屋、废弃建筑物和自建新房后留下的危旧房,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目标,彻底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三、拆除范围
全乡13个行政村65个自然村的土坯房、危旧杂房、废旧猪牛栏、空心房、残垣断壁等,进行全覆盖拆除。
(一)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而没有拆除的必拆;
(二)农民自建新房后而没有拆除的破旧危房必拆;
(三)因一户多房而闲置的残损危险房屋必拆;
(四)多年外出务工农民废弃闲置的危旧房屋偏舍必拆;
(五)闲置废弃的鸡狗猪羊等各类畜禽圈舍必拆;
(六)其他影响村容村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养殖圈舍、大拱棚、残垣断壁、厕所、猪圈、树园子、羊圈、破旧围栏网、乱建乱搭、残垣断壁等必拆。
四、实施时间
2021年9月20日至2022年1月31日。
五、拆除补助标准
(一)补助标准。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破旧房屋拆除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21〕23号)要求,按照拆除机械费用、建筑垃圾处理、场地平整等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破旧主房、附属房屋20元/每平方米,其他不予以补助资金(农户自拆的给予补助,乡政府拆除的不给予补助)。
(二)拆除要求。危旧房屋拆除应做到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整体性拆除,不得只是象征性拆除或拆一部分留一部分。危旧房屋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分类妥处,不得随意丢弃影响环境卫生和安全,拆除后的场地要排除安全隐患并平整整齐。
(三)拆除保证。危旧房屋拆除前,如实记录其用途、结构、面积等原貌形成一式两份的档案资料作为将来征收时享受国家政策的依据,同时,拆后宅基地归房主继续使用,可耕作,可交易,可优先审批建房。
(四)奖励办法。对于积极配合拆除的农户,优先考虑助学、金融贷款、创业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对于拆除进度较快的村,优先考虑纳入乡村振兴、闽宁协作、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对于迎接县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考核排名较前的村,给予适当环境卫生资金奖励。对于不配合拆除的农户,不优先考虑扶持政策;对于拆迁进度缓慢的村,暂缓纳入乡村振兴、闽宁协作、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对于迎接县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考核排名较后的村,不予资金奖励,并在评先选优中扣除相应分数。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危旧房拆除的基本原则、意义、拆除方式和相关程序,引导农户支持和参与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村以自然村为单位,对农村危旧房屋逐户、逐房进行登记造册,摸底需要拆除的户数、面积,以及拆除户享受的相关惠农政策,建立详细台账,拍好照片,做好相关档案。
(三)现场测量阶段(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拆除房户主现场确定房屋并拍照旧房图片,对拆除对象占地用GPS进行测量,标注清拆除房屋四址,绘制占地平面图并计算占地面积,填制《农村危旧房屋拆除确认书》(附件1),由危旧房户主签字确认,并公示5天(含)以上。
(四)组织项目实施(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月31日)。农村危旧房屋拆除项目由乡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统筹辖区内项目实施。探索采取“先行先试”工作模式,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秋冬季村庄清洁整治百日提升行动有序开展。危旧房户主同意拆除后,乡人民政府与户主签订《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委托施工协议书》(附件2-1)或《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协议书》(附件2-2),组织施工队伍对危旧房屋进行拆除,或由农户自行安全拆除,并妥善清理建筑废弃垃圾。
(五)组织项目验收(适时开展验收)。危旧房屋拆除和清理废弃垃圾后,由乡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制《农村危旧房屋拆除验收表》(附件3),并整理归档备案。
七、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乡危旧房屋拆除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王乐井乡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晓澜 乡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
第一副组长:郭永幸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第二副组长:王占军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工会主席
冯 冰 乡党委副书记
杨继刚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苏比青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宁学芳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东浩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福义 政府副乡长
金宏岩 王乐井派出所所长
施选泽 王乐井司法所所长
成 员:拓万图 乡综合办公室干事
李金晓 乡项目办公室干事
张子仪 王乐井村党支部书记
赵治勇 石山子村党支部书记
郭正张 边记洼村党支部书记
张学鹏 郑家堡村党支部书记
王生兵 官滩村党支部书记
周 军 双圪垯村党支部书记
郭长明 狼洞沟村党支部书记
杨文军 鸦儿沟村党支部书记
张妍娟 王吾岔村党支部书记
温洁雄 刘四渠村党支部书记
孙 忠 孙家楼村党支部书记
牛有朋 牛记圈村党支部书记
朱玉国 曾记畔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项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永幸同志兼任,刘福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在危旧房拆除工作过程中进行协调、指挥,维修房屋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调度各村和工作人员有序开展危旧房拆除工作。
(二)工作分工
1.政策宣传组
组 长:冯 冰
成 员:王佳丽、奥小宁
工作任务:负责危房改造、危旧房拆除及农村住房房巩固提升、“五清五拆”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2.拆除清理组
组 长:王占军、冯 冰、杨继刚、苏比青、宁学芳、陈东浩、刘福义
成 员:各包村组长、包村乡干部;村“两委”班子成
员、驻村工作队、村监会成员、村民小组长
工作任务:教育引导农户拆除危旧房屋、门前“三大堆”、废弃养殖圈舍、大拱棚、残垣断壁、厕所、猪圈、树园子、羊圈、破旧围栏网、乱建乱搭等。
3.安全保障组
组 长:王占军
成 员:派出所干警2名、司法所工作人员2名、乡执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太、周永耀
工作任务:负责拆除现场的安全警戒,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开展。
4.数据保障组
组 长:刘福义
成员:拓万图、杨嘉辉、李金晓
工作任务:负责核查和提供需要拆除危旧房的相关信息,记录各组工作开展情况,核销,上报工作进度;整理归档拆除各类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拆违拆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的有力抓手,抓紧抓实,务求实效。
(二)规范程序,完善资料。各村在实施过程中要规范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同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做好拆除危旧房屋照片及户主信息等收集整理工作,按照要求存档每个房屋拆除前、后照片,户主签订的危旧房撤离通知书、视频等佐证材料。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工作。今年拆违拆旧工作要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周一排名”制度,对首次排名后二位的村,村委会主任在全乡村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第二次排名后二位的村,村党支部书记在全乡村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三次排名后二位的村,包村领导在全乡村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取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评优资格,并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工作成效同时与乡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季度考核挂钩,作为季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1:
王乐井乡农村危旧房屋拆除确认书
行政村名:自然村名:户主姓名:
单位:平方米
拆除前房屋照片 | 绘制拆除房屋的占地平面图 |
附件2-1:
王乐井乡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委托施工协议书
甲方: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乙方:王乐井乡行政村自然村户
因乙方缺乏劳动力,未能保证危旧房屋拆除安全,乙方自愿委托甲方组织队伍对危旧房屋进行拆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下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将危旧房屋拆除事宜委托给甲方进行施工,甲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拆除。
二、在危旧房屋拆除5日前,乙方自行搬移房屋内财物,逾期不搬移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处理。
三、在拆除旧危房屋过程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2:
王乐井乡农村危旧房屋拆除施工协议书
甲方: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乙方:王乐井乡行政村自然村户
为了安全施工,保证危旧房屋拆除工期按时完成,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的危旧房屋由乙方自行拆除,并负责按要求清理废旧垃圾和平整场地。
二、乙方危旧房屋的所有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在拆除危旧房屋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王乐井乡农村危旧房屋拆除验收表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房屋地址 | ||
乡 村 自然村 | ||||
旧房结构 | 房屋间数 | 占地面积㎡ | 废弃建筑 占地面积㎡ | 完成拆除日期 |
拆除前照片 | 拆除后照片 | |||
乡人民政府验收意见 | 该危旧房屋(废弃建筑物)的拆除于年月日完成,拆除效果符合要求标准,验收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房屋户主(签字): 乡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注:验收表一式三份,拆除户、乡政府、村委会各存一份。
附件4:
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关于拆除农村危旧房屋的通告
根据盐池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党办综发〔2021〕2号)精神,为做好我乡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防止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拆除专项行动,对全乡农村有碍观瞻、影响村容村貌、建新不拆旧的破旧房屋、破旧附属用房、破旧棚圈车库、残垣断壁等进行拆除,及时消除农村危旧房屋及安全隐患,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提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确保“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着力提升村容村貌。要求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全力支持和参与农村危旧房屋拆除行动,做到应拆尽拆,确保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旧房屋拆除任务。
特此通告。
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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