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31/2022-00016 | 发文时间 | 2022-05-17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冯记沟乡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冯记沟乡关于印发《冯记沟乡“盐池滩羊”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
各村、中心(办公室)、驻乡畜牧兽医站:
按照《关于印发<“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盐池滩羊”示范区建设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方案,认真执行。
冯记沟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冯记沟乡“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实方案
为加强对“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保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维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声誉与品牌价值,全面提升“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荣誉度,促进地理标志产业与文化旅游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1〕767号)、《关于积极推动“盐池滩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函》(宁市监发〔2021〕104号)、《关于印发<“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盐池滩羊”示范区建设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积极配合现领导小组利用3年时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建设“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高质量推动“盐池滩羊”公共品牌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三年的示范区创建,提升“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效,进一步增强我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有力规范盐池滩羊等地理标志的使用,不断提升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全面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同各领域融合发展,知识产权赋能乡村振兴效能全面增强。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政府副乡长为副组长,驻乡畜牧兽医站为主要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各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乡“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组 长: 王新华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 王雅娜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 员: 马少飞 畜牧站站长
冯立珍 马儿庄村党支部书记
王爱成 丁记掌村党支部书记
陶 旭 平台村党支部书记
杨 云 雨强村党支部书记
杨 芳 冯记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 明 暴记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建荣 回六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军堂 汪水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各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刘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并做好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强化信息互通、保护宣传,实行月汇报、季小结、半年总结、年报告工作制度等工作。以上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四、任务分工
(一)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出台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奖励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措施:一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大与县级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尽快建立健全密切衔接、快速反应、联合惩戒以及舆情监测等协同保护机制;二是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采取内与外结合、日常与专项结合的“四打”监管方式,开展“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三是加大对全乡非法使用“盐池滩羊”标识及假冒“盐池滩羊”销售的店铺进行排查取证,重点排查未经授权使用“盐池滩羊”标志及字样、用其他品种羊肉冒充“盐池滩羊”的侵权行为,针对一些店铺标志意识不强,不能规范使用注册标志的问题,采取下发行政指导建议书、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警示会等形式,逐一规范标志使用行为。
(二)获保后产品检测结果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措施: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进行产品质量检测,严把滩羊产品质量关,确保产品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三)产品质量风险控制有效,近三年无有效质量投诉。
措施:一是积极配合现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开展产品质量检测;二是与滩羊生产经营单位协作,确保产品质量;三是对接驻乡畜牧兽医站,严把入口关,按程序开具检疫票,督促畜牧兽医站按时开展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确保滩羊品质。
(四)地理标志保护取得社会效益情况。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批准筹建后,有效促进地方人员劳动就业,生产农户或经销企业数量显著增长,扩大产品知名度。
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帮助当地群众务工就业;二是积极培育滩羊养殖方面致富带头人,起到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群众养殖滩羊。
(五)参加产品相关展览交易博览会。支持创立“盐池滩羊”产业经营主体,开设“盐池滩羊”地标产品专卖店、电子商务营销平台、地标产品专柜等,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全国性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博览会,开辟“盐池滩羊”地标产品专区。
措施: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盐池滩羊”展销会、推介会等,鼓励农户报名参加。
(六)创办保护产品文化旅游活动。将“盐池滩羊”地理标志产品与文化、旅游、商贸等有机结合,打造特色餐饮街区,创新“盐池滩羊”地理标志餐饮模式和“盐池滩羊”地理标志+文旅+餐饮+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开展系列文化旅游宣传活动,推动农商文旅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盐池滩羊”美食文化旅游节等重要节点,积极举办产品线上线下展销等营销活动,大力推介宣传地理标志产品。
措施:积极参与县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盐池滩羊”美食文化旅游节等重要活动。
(七)常年设立宣传展板。在区内外高档小区、交通要道、客运站点、飞机场、高铁站台、公交车体等设置广告宣传展位,建设“盐池滩羊”地理标志文化宣传长廊,立体式宣传“盐池滩羊”区域公用品牌。
措施:利用下村入户契机宣传“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建设“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此项工作在推动我乡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21〕60号)和《“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任务分工》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切实把示范区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强化督导整改。对县“盐池滩羊”示范区建设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察室督察出的问题要进行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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