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调蓄水池安全管理,明确各方责任,保障调蓄水池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调蓄水池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镇制定“三个责任人”名单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花马池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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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调蓄水池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花马池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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