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23029/2021-0001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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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王乐井乡 | 责任部门 |
盐王政发〔2021〕45号
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王乐井乡残疾人“两项补贴”
兑现资金的函
县残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修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宁民发﹝2017﹞49号)文件精神,我乡2021年3月新增残疾人提标扩面3人,2月份死亡4人,无新增残疾人护理补贴。现将王乐井乡“残疾人“两项补贴花名上报贵单位,请贵单位核实批准。
附:1.王乐井乡2021年新增4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花名册
2. 王乐井乡2021年3月份死亡花名
3.王乐井乡2021年新增4月份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
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