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24/2018-79488 发文时间 2018-03-14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务服务中心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盐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复函
关于《盐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复函

  人大常委会人选委:

  贵单位下发的关于《盐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中提出:“盐池县政务服务大厅,供水公司现在只收费不出发票,如果要发票必须到外面用手机扫二维码才可以取,由于取票房间比较远,再加上一些老年人不会用智能手机,所以必须工作人员帮忙取票,有时工作人员走不开,群众只能原地等待”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经组织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84号)要求,为了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了全面推行电子发票,我县采暖、供热、天然气对收费系统进行更新升级,升级后,窗口收取费用,不出具发票,发票统一由自助服务终端打印。

  二是为了给群众提供24小时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将所有自助设备全部集中到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设在中心门口向西15米处,距离很近,为群众提供24小时服务。如果搬入到大厅内,只能提供6小时服务,不方便服务群众。

  三是自助服务区内所有设备上都有操作指南,操作手法简单,群众一看便会。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在上班期间安排专人巡查,专门为办事群众提供引领指导服务。对于不会操作的群众,工作人员将主动服务,帮忙取票,确保缴费群众及时拿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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