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3-00106 | 发文时间 | 2023-08-15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盐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6号代表议案(建议) 答复的函 |
盐池县王乐井乡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王乐井乡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队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由于农机中心没有用于购买机械设备的专项资金,无法为王乐井乡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队购买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经与王乐井乡对接沟通,由王乐井乡自行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队,农机具由边记洼村集体经济通过跨村联营的方式进行购买,农机中心帮助农机服务队进行规范化服务指导以及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农机具购置补贴办理,目前,王乐井乡边记洼农机服务联合体已建成,联合体由边记洼村、官滩村、双疙瘩村、孙家楼村、牛记圈村、曾记畔村共6个村组成,筹措50万元,购置拖拉机1辆,现有拖拉机7台,联合收割机1台,各类农机具15余套,相关规章制度已基本完善。人大36号建议已办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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